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东风小游园景观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溪财采[2017]010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2.1 本项目位于竹溪县城关镇。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应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省外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4.2 投标报名须由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察院(企业所在地)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 2月 28日至2017年 3月 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1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资料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 月 22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开标大厅内(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1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71934113 代理机构: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金竹广场3号楼3单元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19-2855988
2017年2月 28日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