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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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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HX170001-01SG |
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河西海峡城初级中学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城委综字[2014]32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7924.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景观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东至淮河路、北至龙王街(燕山路)、南、西至规划支路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12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南京河西海峡城初级中学景观、绿化、道路等工程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0000 m2;造价:1200 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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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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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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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本工程为大型工程,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的规定增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项目负责人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9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的园林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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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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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上述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 ×Q1+B ×K2 ×Q2 Q2=1-Q1;Q1 、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其基准价的计算。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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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最迟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澄清答疑的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为废标处理; 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及相关的专业; 4.本工程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造师证书; 5.若投标人资质证书中只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8.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9.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以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费证明材料处理。 10.根据宁建规字〔2014〕2号文,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11.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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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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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2月28日10时39分到 2017年3月7日10时39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西路198号 | 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四楼 |
招标人邮编: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83205770 |
招标人联系人:姚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常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6495671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61693681/1891392731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rconsult@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