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市区垃圾填埋场安全维护和环境提升工程 批复文号 惠市发改【2017】40号 批复单位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市区垃圾填埋场安全维护和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惠市发改【2017】40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市区垃圾填埋场安全维护和环境提升工程 (二)招 标 人: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城区龙丰办事处共联村更古潭原市区垃圾填埋场内 (四)工程造价:30281152.91元。(最终以财政局审定为准) (五)工程规模:项目原设计规模为生活垃圾处理量800吨/天,现阶段实际进场量约为1200吨/天,提升整改方案按日均填埋量1260吨及年增速8%考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107米垃圾坝Ⅰ,加固157米垃圾坝Ⅱ;拆除并回填原有渗滤液调节池,新建渗沥液中转池及1.8万立方米池容的渗沥液调节池;设置16口渗沥液应急抽排井和335米渗沥液导排盲沟;设置920米渗沥液导排盲沟布设简易填埋区沉降监测点;场区给排水工程及供水供电等配套公用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新建107米垃圾坝Ⅰ,加固157米垃圾坝Ⅱ;拆除并回填原有渗滤液调节池,新建渗沥液中转池及1.8万立方米池容的渗沥液调节池;设置16口渗沥液应急抽排井和335米渗沥液导排盲沟;设置920米渗沥液导排盲沟布设简易填埋区沉降监测点;场区给排水工程及供水供电等配套公用工程等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暂定18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 2 人;质量检查员 2 人;安全员 2人。 投标人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前,必须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现场。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足以证明已进行现场踏勘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不同角度拍摄的照片等)。未提供者,投标无效。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5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缴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8)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9)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11)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及踏勘证明一份均须原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须原件,其余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惠市规建〔2006〕8号)执行。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和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凭有效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八、按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2-2100023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张工 联系电话:0752-2501378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发布人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