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榄核镇蔡新路—民生路、五沙—民生桥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6〕158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榄核镇蔡新路—民生路、五沙—民生桥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02月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6〕158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现对榄核镇蔡新路—民生路、五沙—民生桥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榄核镇蔡新路—民生路、五沙—民生桥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8492707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39914945、1375185707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榄核镇蔡新路—民生路、五沙—民生桥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其中蔡新路—民生路绿化升级改造长度约为1.37公里;五沙—民生桥道路绿化升级改造长度约为0.8公里,具体改造区域为道路中央绿化带、辅道侧绿化带、部分人行道及周边地块可绿化的区域。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项目编号:JG2017- 2.2【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规模:榄核镇蔡新路—民生路、五沙—民生桥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蔡新路—民生路绿化升级改造长度约为1.37公里;五沙—民生桥道路绿化升级改造长度约为0.8公里,具体改造区域为道路中央绿化带、辅道侧绿化带、部分人行道及周边地块可绿化的区域。总投资约为490万元。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蔡新路、民生路及五沙-民生桥道路绿化改造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3804306.82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7年03月04日0时0分至2017年03月28日11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03月04日0时0分,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8日11时0分。 2.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9日14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7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5项(除第4、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付工 电话:020-8492715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新地路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发布人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