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职业中专学校绿化提升改造及路面铺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费县职业中专学校绿化提升改造及路面铺装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 名称:费县职业中专学校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联系电话:0539-8099095,传真:0539-8099100 邮箱:sdyzzbdl@126.com 三、项目说明 1、费县职业中专学校绿化提升改造及路面铺装工程,工程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政府财政。 3、工程工期:60日历天。 4、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时间:2017年03月06日?2017年03月10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1)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项目经理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份近三年(2014年至发布公告之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同类型、规模相近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本工程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成员(五大员配备齐全)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凭据为2016年全年度,证明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上注“费县职业中专学校绿化提升改造及路面铺装工程报名资料”字样。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03月10日17:00时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携带园林项目经理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上述要求中的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03月28日下午14:3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投标企业在2017年03月27日17: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八、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本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9-8099095 15753952525 招标人:费县职业中专学校 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人:临沂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5日 13时58分3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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