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石浦镇建业小区道路改造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浦镇建业小区内部 工程造价:约120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小区道路改造工程(不包括主材,主材甲供)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2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4.招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翔大厦9号楼2楼)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项目经理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备注:①.以上1~5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②.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开具的收款收据)到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翔大厦9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5〕4号文件执行】。递交截止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前;递交(或退还)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收款单位: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帐号:880202010901000478;开户银行:宁波东海银行石浦支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名须提供投标报名资料,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2016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7】11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名单以最终书 面通知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地 址:华翔大厦9号楼2楼 联 系 人:邬一郎 联 系 人:郑玲 电 话:0574-65988041 电 话:0574-65778501 传 真: / 传 真:0574-65778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