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城东实验幼儿园环境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城东实验幼儿园环境景观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如皋市城东实验幼儿园环境景观工程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 364 万元 ; (3)招标范围:如皋市城东实验幼儿园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4)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RGS201608011131002001
如皋市城东实验幼儿园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总投资约 364万元 364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名称; (8)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 月 27 日9:0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9号服务窗口(C区电梯3楼出口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7年 3 月 6 日到2017年 3 月 27 日止。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柒 万元整 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价格单因素法: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海阳中路海陵大厦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人:贾晓冬 电 话: 电 话:0513-8751339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