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城市生态绿化及水系景观PPP项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
采购编号:ZS-QCXL-P-2017-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淖尔市城市生态绿化及水系景观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批准按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资格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采购批准文件编号:巴财购准字(电子)【2017】00138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巴彦淖尔市城市生态绿化及水系景观PPP项目》总体共审批立项7个项目,分别为:巴彦淖尔市植物园项目、双河片区防洪堤北侧水系景观工程项目、森林机场绿化项目、临河城区绿化项目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32432.85万元。最终建设总投资规模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值为准。
项目资本金:86486.57万元,社会资本出资69189.256万元,政府出资17297.314万元。
债务资金:345946.28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负责筹措。
2、质量、合作期限、回报机制、股权比例
质量目标: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合作期限:15年。
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社会资本80%,政府20%。
3、工程内容包括:
本项目总绿化面积为3397.57万平方米,具体内容及规模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值
一 植物园项目综合工程(植物园及道路绿化) 平方米 486000.00
二 双河区生态绿化水系景观工程 平方米 746670.40
三 森林机场绿化项目 平方米 27360136.80
四 临河城区绿化项目
1 机场路两侧及京藏高速互通绿化工程 平方米 1594000.00
2 沿黄公路两侧及延伸绿化工程 平方米 564000.00
3 永济渠两侧绿化及绿道建设工程 平方米 1105000.00
4 城区道路、公园绿化改造工程 平方米 99295.00
5 总干渠北岸黄河湿地生态公园绿化扩量工程及北郊公园绿化改造工程 平方米 507000.00
6 G6高速临河区段绿化工程 平方米 1300650
7 临河区活畜交易市场建设及绿化工程 平方米 102851.4
8 临河区河原公园新建工程 平方米 24012
9 临河区水景公园新建工程 平方米 86043
合计 万平方米 3397.57
2.2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巴彦淖尔市城市生态绿化及水系景观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2.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 (Build-Operate-Transfer,以下简称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设计(优化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合同的约定将该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2.3政府参股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巴彦淖尔市现代农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与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社会资本出资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肆仟万元),出资时间为项目公司成立后 10个工作日内。
2.2.4政府付费金额:可用性付费及运营维护绩效费,付费形式为 现金 ,付费时间为:可用性服务费自项目运营期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运维绩效付费及考核在运营期开始,每半年支付一次。
2.2.5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1.2财务实力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13-2015年度连续3年无亏损;其中2015年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且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3.1.3投融资能力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不得低于10亿元(含)(以银行存款证明和银行授信合同为准);
3.1.4申请人企业信誉良好,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5对社会资本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1)主体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壹级施工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应大于人民币15亿元;
(2)业绩经验: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至少有一个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的景观绿化类似投融资项目业绩或单项合同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1.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在2017年 3 月 9 日至2017年 3 月 1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5:30时到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二楼五号园)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报名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可以获得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复印件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 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持联合体协议书 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一套资料,同时提供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传真等详细信息。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自购买资格申请文件之日起,资格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资格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30 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四楼三号园)。
6.2 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上午9: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____》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政编码:015000
联 系 人:张日清
电 话:1301958123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袁子龙、何鹏程
电 话:0471-5223619/13674822966/15344112549
传 真:0471-5223620
电子邮箱:6938614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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