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一八二团小城镇道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YTZB-2017-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师一八二团小城镇道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十师财务局以师财发【2017】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二团,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二团,建设资金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十师一八二团小城镇道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第十师182团; 2.3建设规模:拆除现有路灯52盏,新建景观灯92盏及配套电缆套管3740米等配套设施; 2.4工程投资额:400万元; 2.5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进行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4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于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屯市老城区东区北三水管处六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进疆备案证、十师北屯市信用管理手册、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未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北屯市新城区土地学会办公楼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二团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二团 联系人:姚志杰 电话:1569906876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屯市老城区东区北三水管处办公楼六楼 联系人:孟维欢 电话:0906-3356598 2017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