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204120170033招标备案号:12142017034016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津建交武清施工[2017]030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03国道与清泉路交口公园绿地工程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武审批投资[2017]19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武清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4831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武清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03国道与清泉路交口公园绿地工程,工程总投资483.1万元,建设规模为138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武清新城103国道与清泉路交口东南角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103国道与清泉路交口公园绿地工程,本次招标面积13800平方米,总投资48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7年04月30日 至 2017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IC卡;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 IC 卡,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安全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投标资格的 IC 卡,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正项目经理担任,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4 )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其他人员配备参照建筑〔2012〕1091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6、ISO14001环境卫生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7、企业通过职业健康体系 ISO18001 系列认证并在有效期内;8、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名确认单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3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3月13日至2017年03月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1108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负责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负责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士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300170 联系人:李树泉 电话:59622055 传 真:5962205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1108室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郭工 电话:58316026 传 真:58316026 日期:2017 年 3 月 13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刘晓熙 电话:82190151传真:82190151电子邮箱:wuqingjianwei@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6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