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为沁水县交口村舜帝庙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已由沁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沁发改发【2016】12号文件、晋城市旅文函【2014】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沁水县土沃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沁水县交口村舜帝庙保护修缮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ZDYRJC-20170302
2.3建设地点:沁水县土沃乡交口村;
2.4资金来源:市县两级筹措解决
2.5建设内容:正殿、献殿、龙王殿加固、关公殿、土地殿、娘娘殿、山门、戏台及两侧梳妆楼重点修缮,东、西禅房进行现状维修,东、西厢房进行整修,影壁重点修缮等工程。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工程投资:投资额约3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或(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施工叁级及以上的质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为准,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①②③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换发的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具有有效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本公告发布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查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与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否则不予认可);⑧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明;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明;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明;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明;拟投入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资料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签字、盖章)。以上资料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须装订成册)。若关键信息有涂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则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在开标之日进行,只有符合评审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山西文物网》上发布。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①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人将在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招标文件及全套图纸供投标人复印,复印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②、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上述第四条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原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下午15:00
递交地点: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标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
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15:00
开标地点: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沁水县土沃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56-70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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