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马站镇响水河绿化、亮化及景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沂水县马站镇响水河绿化、亮化及景观建设项目已由 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马站镇驻地 联系人:孙所长 联系电话:13864938662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上海路IEC国际企业中心11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95390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马站镇响水河绿化、亮化及景观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DZPZB(YS)-2017-02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7-010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马站镇 合同估算价:约790万元人民币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修建河中岛、凉亭、观景桥及沿河绿化、亮化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挂靠资质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时间: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的劳务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6年度,明细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马站镇响水河绿化、亮化及景观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4月10日14:30 九、开标时间:2017年4月10日14:30 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十、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大写金额: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7年4月9日14:30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马站镇响水河绿化、亮化及景观建设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发布人:临沂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14时50分1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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