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地震台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地震台绿化景观工程,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网投资函〔2014〕4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地震局宁德地震台 ,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福建省地震局宁德地震台,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3364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六角亭基础、水池、引水沟、绿化苗木种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364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资质。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助工(或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在岗员工。
注: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等每套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仟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09时30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地震局宁德地震台
地址:宁德市五里亭葫芦冈2号
电话: 13646959595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长兴城D区8号楼201
电话: 0593-2666266 ,传真:0593-2666266
联系人: 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名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户 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账 号:1000 3865 2070 0100 02
监督单位:福建省地震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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