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绿化养护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龙凤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绿化养护服务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70077 二、项目名称:龙凤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龙凤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绿化养护服务采购,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预算价:10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提供参与谈判供应商2014年以来(含2014年)不少于5万元的绿化养护类合同至少一份。 5、提供参与谈判供应商自卸车辆的行驶证(自有或租赁均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龙凤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对所投龙凤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最终谈判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龙凤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最终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0时。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7年3月17日0时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4671751 (王鹏)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或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459- 6363998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 1,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谈判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谈判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谈判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十一、计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3月20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谈判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竞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与竞争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谈判会上,由谈判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谈判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谈判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或个人对谈判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和个人不得对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谈判过程,一经发现,谈判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鹏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751 采购单位:龙凤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亚军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6207693 邮 编:163317 日期:2017年3月13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 序号绿化区域名称长度宽度总面积/数量 1管理中心周边、环湖路至东二排干西侧 60000平米 1管理中心广场内花池栽花及养护 120平米 2管理中心广场内马莲花养护 400平米 3管理中心鸟舍边栽种扫帚梅及养护 250平米 4管理中心广场及荷花池、鸟舍门前花木裁剪养护 400平米 5 树木剪接及养护 2450棵
二、服务标准要求: 1、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2、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 3、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4、认真完成主管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 5、浇水方面:草坪为主,具体视天气情况,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 6.草地方面:要求草的高度一致,整齐美观,无疯张现象。乔、灌木:植物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绿篱整齐一致。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年修剪不少于15次;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7、清理方面: (1)绿化垃圾。修剪下来的树枝和杂草,当天垃圾要当天清运,不准就地焚烧。有专人跟踪保洁。 (2)防风防汛。灾前积极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清理扶植。尽快恢复原状、以免影响交通人流。 8.保护措施。保护现有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出现人为损坏时要及时恢复。 9.养护考核: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10.责任和义务:全面监督、检查、乙方绿化养护工作质量,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乙方予以整改;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整改,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养护费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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