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连霍高速新安西站与新310国道连接区绿化工程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连霍高速新安西站与新310国道连接区绿化工程 2.2工程地点:新安县铁门镇 2.3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062号 2.4项目简要说明:连霍高速新安西出口连接线工程是我县2016年重点施工的工程项目之一。起点与连霍高速西出口、国道新G310连接线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与运煤专线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0+664.37),路线全长0.664公里,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16.5米,路面宽14米。日前该工程主体已完工,为加快本项目尽早竣工、投入使用,急需进行该项目绿化工程评审及招标工作; 2.5工程特点、概况:0.664公里道路绿化; 2.6项目预算:2995454.85元;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10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2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外,还应符合以下标准: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中级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5拟派项目经理和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应有连续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社保网络查询途径,并加盖企业公章有效); 3.6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绿化)合同额不低于300万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7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8投标人须提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9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10外省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14日至2017年03月20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社保凭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社保凭证、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外省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费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7年04月1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代理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孟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9-67283600 地 址:新安县新城人和路52号
招标代理: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先生 开 标 人:展鸿钊、徐冰 联系电话:0379-69865251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6号楼20层2020室 邮 箱:hnsx1504@163.com
2017年0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