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1976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南京市汉中门广场绿地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鼓楼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汉中门广场绿地景观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采购编号:HXZC-2017152358 2、项目内容:南京市汉中门广场绿地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政府采购预算:9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及养护管理,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1日为止,每天8:30-12:00,13: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后二楼214室。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5、集中踏勘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壹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交纳办法: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含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十七)。 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前一楼119会议室,时间:2017年3月27日下午13:40至14:0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受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视为作废,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报名期限: | 2017/3/15至 2017/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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