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2017年道路绿化(满城路)改造建设项目,已经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吉县发改综字【2017】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2017年道路绿化(满城路)改造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吉木萨尔县
3、建筑规模及内容:满城路(人民西路—准格尔路)段长2295米、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场地平整、土方、乔灌木、花卉、草坪种植、绿化管网等工程、绿化面积20028平方米。
4、工程投资额:855万元
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6、工期:计划2017年4月10日开工,2017年5月10竣工,总工期31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法)。
四、投标报名
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4日10:00时-2016年3月18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编号:CJ20170094 保证金:17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6年3月14日10:00时-2016年3月18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账号:107648048696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3月27日19:3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费:施工招标文件费:2000元/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军
联系人电话:1309401413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鸿泽大厦2楼
联系人:黄依 王燕燕
联系电话:0994—2336208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 6923117(吉木萨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