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宿豫区人武部大院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2046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宿豫区人武部大院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E3213010313000068项目名称宿豫区人武部大院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E3213010313000068001001标段名称宿豫区人武部大院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3月16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3月2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宿豫区人武部大院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000068
 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 宿豫区人武部大院景观绿化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宿豫区井冈山路人武部大院;
1.2工程规模:造价约125万元;
1.3工期: 30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栽植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已实际完成工程量(按中标价格计算)工程款40%;栽植一年后,经甲方组织复验(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成活苗木的30%工程款;栽植一年半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成活苗木的20%工程款;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同时,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总成活率达98%以上,其中大乔木必须达100%,并经园林权威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付清余款。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分别为:宿豫区人武部大院景观、绿化、园路等提升改造施工。
1.7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56363.75元,发包价为1130719.04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401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 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27-84338767。
4.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16 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3月22日下午17 时30分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 ,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十一层);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3号
联系人:卢明强    联系电话:0527-8446545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27-84355519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报名期限: 2017/3/16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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