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湖镇下坂街静江路观音庙路段新建挡墙工程 2017年03月16日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6〕延第045号 开标时间:2017-03-30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湖镇下坂街静江路观音庙路段新建挡墙工程,已由 延政移【2016】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移民资金 ,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延平区樟湖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樟湖镇下坂街静江路观音庙路段新建挡墙工程等,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部分的挡墙已提前施工约5.68万元,应急抢险)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 539029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取得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证B级以上(含B级)或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通知》(闽建筑函【2013】41号)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08时30分至2017年3月22日23时50分前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营招〔2016〕延第045号 投标保证金”字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30日午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2. 投标人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签到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保证金单据(其中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须提交原件,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单据提交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投标单位现场提交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证书不一致的,无论报价、排名多少,均作废标处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邮编:353000 联系电话: 0599-8485985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水东兴达路2号 邮 编:353000 电 话:0599-8723168 联系人:吴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40915838819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友情提示: ①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源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作动态】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通知》(闽建筑函【2013】41号)规定)。 <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通知》(闽建筑函【2013】41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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