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古大存故居修缮、陈列展示室及环境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 华发改〔2017〕28号文 批复单位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五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古大存故居修缮、陈列展示室及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华建施招2017-04号 1.招标条件 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古大存故居修缮、陈列展示室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7〕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古大存故居修缮,面积222平方米,陈列展示室及故居环境改造工程等。(首期对古大存故居修缮).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 招标参考价:420万元。(首期修缮工程造价约1825513元)。 2.4 承包方式:按实结算下浮5%。 2.5 工程地点:五华县梅林镇优河村。 2.6 建设工期:180天(日历天)。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岗位培训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内企业必须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项目人员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3.2 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以及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3.2.3、本项目工程维修难度较高,建议请潜在企业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地点:五华县梅林镇优河村。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量员质检员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 4.1.4、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岗位培训证书 4.1.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2016年12、2017年1、2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或证明) 4.1.6、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二代身份证 4.1.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4.1.2~4.1.7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注:使用新版资质证书的不需提供原件核查,以扫描二维码为准。) 4.1.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4.1.9、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书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4.1.10、省内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项目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1、省外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 报名时间:2017年3 月23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3日 15:30 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 投标人于 2017年 3 月 24日至3 月30 日 8:30 时至 11:30 时,14:30时至17:30时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8:30时--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办公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81号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753-443232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4322888 日期:2017年 3月 14日
发布人 广东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