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工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Ⅲ标,招标人为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工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Ⅲ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工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Ⅲ标 项目编号:YLZC2017-G6-0145 建设地点: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石和镇旺久村附近。 建设规模:Ⅲ标段为A线(新建段): AK0+000-AK4+780(含互通及引线),A线起点接K线终点,终于玉林机场旺久场址,长约4780米,施工范围红线宽40米,主要对机场路沿线进行绿化景观提升。 项目投资:建安投资约5279万元,设计费为132.3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采购及施工工期为 21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以及参加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风景园林专业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涉及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或涉及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需提供上述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需提供上述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1日北京时间 10:00时整,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玉林市政府采购网(218.21.96.245:7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ylctc.com)、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5-2672884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体育中心商业用房D-3-06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李秋霞 电 话:0775-226028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 邮 编: 537000 联 系 人: 谭贤 电 话: 0775-2580288 传 真: 0775-258018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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