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县城内主要道路及道路节点绿化提升项目;已经霍县发改【2017】43号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霍城县县城内主要道路及道路节点绿化提升项目;
2.2招标概况:一标段:县城出入口及218线绿化改造提升项目,绿化面积67255m ,路沿石铺装8067m,
道路铺装2049㎡,拆旧铺装2862m ,新建雕塑5座,废方外运,土方回填,喷灌系统的铺设、种植灌木等工程;二标段:县城部分主次街道绿化改造项目,绿化面积44845 m ,路沿石铺装2304m,拆旧铺装820m ,土方回填、种植灌木等工程;三标段:县城主要道路节点绿化提升项目;绿化面积17150.9㎡,更换彩砖铺装面层2739㎡,新建雕塑4座,拆旧铺装5573.5m ,彩砖铺装800㎡,土方回填、种植灌木等工程;
2.3建设地点:霍城县县城内;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法人独立资格;
3.2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选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10:00时至2017年3月22日19: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报名采取 来人方式。
4.2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新资质可以只提供带二维扫描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除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近两年(2015年-2016年)建造师及企业类似已竣工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三个项目业绩,其中企业一个、建造师二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用户反馈意见表)、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进伊备案手续、企业进疆备案手续,社保部门出具的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半年内(2016年9月-2017年2月)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及提供的项目班子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另需提供投标人资质及其项目班子人员审核表一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10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一标段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二、三标段各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发布于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
7. 报名地点: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与上海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9楼招标二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
联 系 人:曹仲权 杨发雷
联系电话:13709996033 1899958396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李 娜
联系电话: 18699973005 0999-8199763
监督单位: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0999302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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