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7-132.133.134.135.136.137.1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生态造林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心,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采购预算: 标段划分建设规模采购预算(万元) 一标段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生态造林工程一标段17000平方米64.6252 二标段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生态造林工程二标段13000平方米93.9027 三标段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生态造林工程三标段20000平方米84.3463 四标段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生态造林工程四标段18000平方米81.6179 五标段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生态造林工程五标段13000平方米47.5160 六标段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生态造林工程六标段7200平方米41.3646 七标段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生态造林工程七标段10000平方米46.5684
2.2 项目地点:净月开发区。 2.3计划工期:2017年4月22日至2020 年4月22日; 2.4 招标范围: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近三年(2014.2015.2016)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6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只可参加一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 2017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一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2000元;二标段18000元;三标段16000元;四标段16000元;五标段9400元;六标段8200元;七标段92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李永富 电 话:0431-858211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滕亚楠 电话:0431-86805171 2017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