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号:利建招公字【2017】40号 LJZCZ2017-42号
项目名称:凤凰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施工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资金来源:县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100%
计划文号:利发改[2017]33号
招标单位:利津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616470315
招标代理单位: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杜女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46-8085536/13255607266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凤凰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凤凰路两侧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绿地面积1.12万平方米,包括种植土更换,隔碱材料铺设,安装给水管线,乔灌木种植,地被灌木及花卉种植,草坪铺种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406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资金来源:县财政投资100%。
标段内容: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凤凰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施工 1.12万平方米 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专业项目经理,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2、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及东营建设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于上述时间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均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投标企业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清欠证明、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截图打印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016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建造师(或园林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注:1、经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2、县外企业办理清欠证明时须先到东营市清欠办办理清欠证明并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时,县内企业办理清欠证明时到利津县清欠办办理清欠证明。
投标人到利津县清欠办办理清欠证明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
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现已并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21236 5686327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8时30分 - 2017年3月2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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