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城区绿化提升工程-海宁路东侧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6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 工程名称:河口区城区绿化提升工程-海宁路东侧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7-62号 东河政采2017-63 号 东河政采2017-64号 招标范围:施工为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工程监理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7]4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北起渤海路、南至河兴路,对海宁路东侧(河聚路至河兴路段)进行绿化,长500米、宽50米。并对两侧行道树池苗木进行换植,配套雨排管线2400米,人行道7200平方米。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1966.35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41.3万元。 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两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如下: 1、第一标段:该项目北起渤海路、南至河兴路,对海宁路东侧(河聚路至河兴路段)进行绿化,长500米、宽50米,计划投资约681.67万元。 2、第二标段:该项目北起渤海路、南至河兴路,对两侧行道树池苗木进行换植,配套雨排管线2400米,人行道720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284.68万元。 投标人施工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项目融资。 工程地点:海宁路东侧(渤海路至河兴路段)。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本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投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项目经理证,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参与本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投报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参与本项目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22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7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至17时00分)在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7年3月20日、3月21日(每日9时至11时,14时00分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1、工程施工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刷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限第二标段)、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园林项目经理证(仅限第一标段)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开具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的网页截图打印页、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建造师或园林专业项目经理(限第一标段)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7月份(含)以来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监理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截图打印页、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项目总监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7月份(含)以来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黄河口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546-8085536 /13255607266 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5927 3652391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14时26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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