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
标段编号: AHX130010-13SG |
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招银大厦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1]10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6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室外景观工程 |
2、工程地点:建邺区河西N0.2010G35地块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11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招银大厦项目室外景观工程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2100 m2;造价:1100 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项目负责人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交通、市政项目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其中类似业绩时间以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最后签署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提供的材料均以信用平台数据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
|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
|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 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2 项目经理答辩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
七、其他: |
|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最迟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澄清答疑的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为废标处理。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证明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备注: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本工程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造师证书。 5.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9.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银行保函)。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在发包人确认收到中标人递交的履约保函后,向中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10.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1.根据宁建规字〔2014〕2号文,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
|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3月17日16时39分到 2017年3月24日16时39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西路198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号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83701684 |
招标人联系人:徐雁、马海俊 |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晓洁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3701684、15850743459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