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1703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榆树市14个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审字[2016]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榆树市14个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1.1项目编号:GMGITC-JL-170317-1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总面积275914平方米,其中改造小区道路125266平方米,新建小区道路42656平方米,新增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线9404米; 2.2项目名称:2016年榆树市14个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2.1项目编号:GMGITC-JL-170317-2 2.2.2建设规模:新增花卉草坪面积107992平方米。 2.3建设地点:榆树市城区内14个棚户区; 2.4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施工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计划投资额:8451.0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是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2 第二标段投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原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1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是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及与企业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6)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职称证书; (7)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 (8)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9)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科出具的犯罪查询记录; 提供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清晰易于辨认,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每本收取工本费,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榆树市政务中心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铭 电话:1594409711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联系人:鲁永生 电话:0431-88018059、13196043636 2017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