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嵊州市甘霖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甬金高速甘霖出口两侧绿化、亮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2129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嵊州市甘霖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甬金高速甘霖出口两侧绿化、亮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甘霖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甬金高速甘霖出口两侧绿化、亮化提升)工程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嵊发改中投[2017]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概算为496.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64.84万元,本次招标工程预算造价3754048元(其中:暂估价  / 元)(审定预算造价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次招标适用的下浮率区间为工程预算造价的15%--20%(暂估价均不下浮)。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甘霖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甬金高速甘霖出口两侧绿化、亮化提升)工程。设计绿化面积为20699平方米,范围涉及甬金高速甘霖出口两侧绿化、亮化提升工程等。
  2.3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合格。
  2.5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是 (是或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嵊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省级诚信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工程”的规定执行,但同一投标人拟派不同项目负责人的,不受该限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在检查考核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请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监管部门以规定时限为准);?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3 月 18 日至2017年3月22日,其中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为集中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集中报名和发售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上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或退休证明原件)或交易员证办理报名手续,提供证件:嵊州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备案证书表、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的只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替代原件)、组织机构代码(或新版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一式两份。其中组织机构代码(或新版营业执照)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需要单独装订提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其他有关内容
  5.1投标投标保证金:7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0934001115527200020银行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
  5.2入围办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25家的,招标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25家(依次先摇取的前25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等于25家或少于25家的,所有投标人均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因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等的证件核验不符合要求、投标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否决投标处理的,不另行补充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但当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三家的,在未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替补3家(招标人再次摇取的前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依次类推。所有投标人均已替补进入评审,但有效标数量仍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每次摇取的球码均不得放入摇号机的箱内。)
  5.3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只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标作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无需提交资信标和技术标,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作为中标价。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由各投标人按入围球号先后顺序(全部入围的按报名序号)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自的下浮率报价。然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包括对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审查),最终推荐下浮率最大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该投标人抽取的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若出现并列最大下浮率,由并列的投标人按原抽取顺序再次现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下浮率最大者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中标下浮率按第一次抽取的计算。中标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标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5.4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到场,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5工程款支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tb.gov.cn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甘霖镇桃源路1号地址:嵊州市华汇大厦南楼四楼
  邮政编码:       312400         邮 政 编码:         312400           
  联 系 人:吕杭超联系人:黄静尔
  电话:13858461663  电话:0575-83227198
  传真:传真:0575-83121328
          2017年 3 月 18 日

报名期限: 2017-3-20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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