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凌风塔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2017-291 批复单位 平发改审字[2016]246号 招标人 平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招标项目编号:2017-2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风塔修缮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6]2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 省财政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对石正镇潭头村的凌风塔进行保护性修缮,具体为:修缮主棚桁、棚板、步级及塔檐青砖等。 2.2招标范围:对石正镇潭头村的凌风塔进行保护性修缮(按设计文件内容); 2.3预算造价:962500.06元; 2.4工程地点:平远县石正镇潭头村; 2.5建设工期:210个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广东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岗位培训证书,且未担任其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外企业必须在广东省文物局备案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4.1.信誉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4.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5、投标报名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文物保护工程职业资格证书 (8)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9)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 (10)项目负责人最近三个月内(2016年12月份-2017年2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11)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2)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3)省外企业必须在广东省文物局备案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第三~十一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核查原件) 2、上述报名资料提交二份,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装订成册,由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6、报名时间: 2017年 3 月2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3月 25日至 3月31 日上班时间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江南裕安路50号三楼) 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 14 日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平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办公地点: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6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3-889329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三楼 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0753-2390068 日期:2017年 3月17日
发布人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