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空间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7-0305-GC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空间景观提升工程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17】1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北湖开发区空间景观提升工程等内容,包含冬季临时亮化工程、城市家具、街路景观雕塑、明溪(腰黄家沟)提升工程、澄溪(常家点沟)提升工程、靜溪(兴隆泉沟)提升工程等。二标段为高新区空间景观提升工程等内容,包含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老旧小区景观提升工程、建筑外立面亮化提升工程、城市绿化景观亮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及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套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和绿化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 2.3投资估算:一标段投资估算为9960.72万元;二标段投资估算为79112.0367万元 2.4 建设地点:一标段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区域内;二标段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内;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4月19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621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每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和设计资质企业;一标段投标申请人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设计企业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设计企业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同等级别相关专业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4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就上述二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可兼中。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市政公用工程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注:以上原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22#楼(长春科技大市场)2楼2026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高新北区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31-813357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李伟新 电话: 0431-85210229/89203935 招投标监管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