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小农村至王村公路绿化工程项目经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7]71号文件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永顺县公路管理局,代理机构为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顺县小农村至王村公路绿化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小农村、王村 2.3 招标范围:路肩绿化21000平方米,花化面积13200平方米,种植大红紫薇3765株、韭兰4480平方米、葱兰2420平方米等; 2.4 工程规模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的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合理定价1930060.36元) 2.5计划工期: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2.6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查询结果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最近五年内完成类似项目(规模不小于本项目的绿化工程)至少一个,投标人需提供业绩的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7年 3月 22日~2017年3月 28日17:00时止,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在永顺县政务服务中心403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清单)及相关附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38000.00元(叁万捌仟圆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保证金汇至: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银 行 帐号:4300 1510 3730 5250 2061 5.3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17:00,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5.4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 11日 9:30,投标人应于当日准时将投标文件递交永顺县政务中心411室,请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按时出席。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顺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1357431939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4楼A412 联 系 人: 肖治龙 罗友才 电 话: 0743-8523697 13637439033 传 真: 0743-8523697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顺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永顺县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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