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阳县盐镇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宜阳县盐镇乡中心镇改造广场及道路绿化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阳县盐镇乡中心镇改造广场及道路绿化景观工程 2.2招标编号:宜工交[2017]20号 2.3建设地点:宜阳县盐镇乡 2.4项目内容:包括盐镇村、塔泥村三个广场的铺装、道路、绿化、排水、路灯及景观设施建设。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预算金额:约520万元 2.7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0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11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无其他在建工程。 3.3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投标人具有2014年以来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确定方式为合格制。 4、投标人报名 4.1 报名时需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近一年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2014年以来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上午8:30至11:30至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 5.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800元,图纸印制费按成本价计取,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 年4月12日上午9:00时; 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盐镇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宜阳县盐镇乡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18211913000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863创智广场1栋10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0152258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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