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22764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市国土资源局)实施方山景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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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xml:namespace> 招标公告 编号: SGT170027-02SG 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实施方山景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园管字[2016]29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面向全国范围进行招投标。 一、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3.工程治理规模:南京江宁方山景区东入口祖龙路段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包括东入口祖龙路段滑坡地质灾害治理以及定林路、石龙路、祖龙路道路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建设内容:地质灾害治理。 5.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6.合同估算价:约9660万元。 7.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技术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或相近专业即可)。 3、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3月22 日至2017年3月 29日,在上述时间段内,投标人需按如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前,需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点击“标书下载”按钮(如果不成功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注意: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信息登记、并领取加密锁,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新会员入网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00;如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未取得加密锁,将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自2017年3月 22 日至2017年4月7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需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至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一)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内容如下: 必选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提供承诺书及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4. 企业的资质及项目经理符合要求,并且项目经理无在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9. 投标申请人需承诺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以及按照《关于做好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宁环发[2013]26号)的规定验收标准做好扬尘防控、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工程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委会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备注: 1、以上评分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 1.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701室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传真:025-84207240 13851589280 代理机构联系人:阮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2072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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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3-24至 2017-3-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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