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五华县琴江新城工业二横路(汽车商贸城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 批复文号 华发改【2016】326号 批复单位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五华县琴江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琴江新城工业二横路(汽车商贸城段)工程,已经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6】32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招标人)为五华县琴江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华县琴江新城工业二横路(汽车商贸城段)。 2.2建设规模:汽车商贸城段建设长度403.97米,路幅宽30米,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苍兴路(首期)建设长度151米,路幅宽20米。 2.3招标参考价:2111.51万元。 2.4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总承包。 2.6工程承包方式: 2.6.1、建安工程按实结算,总价下浮6%计算; 2.6.2、勘察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40%计取(计取基数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估算的工程建安费用); 2.6.3、设计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45%计取(计取基数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估算的工程建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 1、施工单位应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勘察单位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②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路桥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路桥类专业指:路桥工程、公路工程、市政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桥梁、桥隧、交通土建、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与桥梁、隧道等专业); ③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省内企业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具有信用良好等级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 考虑到本项目工程复杂性,潜在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了解情况。 5.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副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详见附件1) (6)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7)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资料);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10)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 (11)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详见附件2) (12)省内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的资料盖各自的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盖牵头人公章),资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担任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交原件核对(5.2.1(12)项资料除外)报名资料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3报名时间: 2017 年 4 月 6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7 年 4 月 6 日下午15:3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5.4招标文件的获取:t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 2017 年 4 月 7 日至 2017 年 4 月 13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地址:五华县水寨大道1120号首层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4月27日 上午 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补充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琴江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华侨街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3-498868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大道1120号首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4583089 日期: 2017 年 4 月 24 日
附件1 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姓名职务具体要求数量职称岗位证书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1名 项目副经理注册建造师1名 技术负责人职 称 中级或以上1名 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证1名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 (建安C 证)1名 质量管理员具有质检员证1名
资料员具有资料员证1名 材料员具有材料员证1名
注 1、 施工单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岗位安排必须一人一岗(人员不能重复安排,否则资 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2、投标报名时各投标人须另外提交一份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施工 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 设计 工作;(成员名称)承担 勘察 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