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绿化工程项目(高新区)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70341-GC01-G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绿化工程项目(高新区), 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2.2招标内容: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绿化工程项目(高新区)涉及10条街路绿化景观改造和三个老旧小区景观改造,改造总面积为177083平方米,其中,绿化景观改造面积141283平方米,铺装改造面积35800平方米。 (1)街路部分包括佳园路、蔚山路、硅谷大街、开运街、电台街、致远街、众恒路、前进西街、华光街、修正北路,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行道树绿带、人行道、路侧绿地、分车带等景观改造工程,改造街路总长度约21.5公里,改造总面积132900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面积100100平方米,铺装改造面积32800平方米。 (2)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涉及高新区3个老旧散住宅小区:吉大南校家属楼(东区、西区)、康达小区、科技新村小区;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配建便民设施,占地总面积约25.9公顷,改造总面积44183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面积41183平方米,铺装改造面积3000平方米。 标段标段范围计划施工工期绿化养护工期计划投资 (万元) 1标段佳园路(开运街—硅谷西街)2017年04月22日-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1077.49151 2标段蔚山路(开运街—卫明街) 开运街(蔚山路—飞跃路) 前进西街(硅谷大街—繁荣路)2017年04月22日-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1034.577963 3标段硅谷大街(前进大街—蔚山路) 电台街(硅谷大街—南湖大路)2017年04月22日-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1094.268294 4标段致远街(硅谷大街—林园路) 众恒路(开运街—光谷大街) 华光街(荷园路—蔚山路) 修正北路(前进大街—卫民街) 高新区3个老旧散住宅小区:吉大南校家属楼(东区、西区)、康达小区、科技新村小区2017年04月22日-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1156.045972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派出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入吉参加建设项目投标,必须到省建设厅办理入吉备案。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兼投不兼中;投标时4个标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以重复,按照标段自然顺序,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按照标段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对已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进入其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7日至2017年03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西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509A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资格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6)企业出具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04月1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22#楼(长春科技大市场)2楼236开标室 。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431-8701905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人:姚萍、赵宇 电话:0431-85832429人工转81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