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御景湾项目亮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JHJ-20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5)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汇锦置业宜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84.62%,私有资金:15.38%,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中交汇锦置业宜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城街道城东新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27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315.9 平方米,项目分E、F两个地块,其中E地块2栋28层高层(地下2层),F地块2栋25层高层(地下1层),共计4栋建筑单体。 2.3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7年 4 月 30日至2017年 6 月 13 日,工期 4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中交御景湾楼宇亮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8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3.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2)报名者身份证原件(3)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地点: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4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二级建造师已申请延续注册,但注册证书未盖章的,可提供发证部门的证明或官方网站证书有效期查询记录或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合格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不作要求)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授权委托书(7)投标保证金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其它: 6.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6.2在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6.3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7.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 :中交汇锦置业宜兴有限公司 地 址:环科园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 吕先生 电 话: 0510-8033665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城街道龙潭西路239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510-80208166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