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翰林街东侧河道水体整治工程 三、招标内容:翰林街东侧河道水体整治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污水管道及污水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实施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工期要求:20日历天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为95%) 八、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九、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壹佰零伍元陆角伍分(¥288105.65元) 十、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需交纳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60%,第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待保修期满,且履行复验合格手续后付清。 十二、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 3、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根据宿信用办【2016】20号文件要求,2016年8月20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 6、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工程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押证; 7、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滨新区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联系电话:0527-84837919; 3、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材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四、投标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投标文件要求: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十五、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湖滨新区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十六、招标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佳 联系电话:0527-84837837 十七、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许静 联系电话:0527-84355582、1825101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