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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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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NJ170279-02SG |
中山陵园管理局建设项目陵园路1号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7]1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2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施工 |
2、工程地点:陵园路1号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15.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沥青路面、水系疏浚、屋面维修等工程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4000 m2;造价:215 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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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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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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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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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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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述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 ×Q1+B ×K2 ×Q2 Q2=1-Q1;Q1 、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其基准价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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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a以古建筑工程单位为牵头人;b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如有违反,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园林绿化单位需在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应急承包商名录库(园林绿化类)内(信用得分排名在前10%)。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 5、开标时,投标单位所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截止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接受审核,项目经理未到达开标现场或未在投标截止之前递交的身份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7、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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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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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3月28日11时5分到 2017年4月5日11时5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中山陵园管理局(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外石象路7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
招标人邮编: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6433596 |
招标人联系人:郑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芳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13979985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13965353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