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812017032813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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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瓦房店市政府松树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道路硬化亮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瓦房店市松树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硬化工程宋屯村12656平方米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瓦房店市松树镇。
2.2工程规模:
二标段:宋屯村道路硬化工程,工程量12656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为 126.56万 元。
2.4招标范围:道路硬化工程:宋屯村12656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60 天。
3.招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招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www.lnzb.com自行报名。注意:(1)开标前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2)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4.招标报名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2017 年3 月29 日至 2017 年4月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2.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7 年 4 月 6 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瓦房店市松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瓦房店市松树镇地址:瓦房店市老皮铺村委会东侧202
邮编: 116302 邮编: 116300
联系人:崔先生联系人:田工
电话:电话: 0411-85570207
传真:传真: 0411-85570107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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