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南路(泰康路-惠风路)绿化修复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YZ-ZFCG(2017)-021(发布时间:2017-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鄞州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委托,就宁南南路(泰康路-惠风路)绿化修复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宁南南路(泰康路-惠风路)绿化修复工程项目 二、采购编号:YZ-ZFCG(2017)-021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和办理过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的企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免费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9时前发传真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前向招标方提供(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三)(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邵洁:28873883 采购代理机构: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陈怡 0574-88225207 0574-28830199(传真) 十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附件1:招标文件 附件2:工程量清单 附件3:投标报名函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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