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函(公告附件).doc 招标编号:KMLC2017-DL-0301 1.招标条件 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沙溪镇东寨门片区景观提升工程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招标人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州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川县沙溪镇东寨门片区。 2.2规模:沙溪镇东寨门道路铺筑、停车场、小广场硬化、水池改造扩建、绿化亮化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政府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计划投资约25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企业自行出具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递交投标文件查验时不予通过)。 5.报名方式 5.1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872-4526928 5.3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投标报名申请函》(公告附件下载)和身份证原件(非本人不予受理)前往报名;同时需将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②资质证书(新版)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必须是本公司在册管理人员(与公司存在实际劳动合同关系),需出示经劳动管理部门鉴证备案过的《劳动合同书》}、⑦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登记证书、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原件的彩色电子扫描件用申请人常用邮箱发送至jcxjyzx@126.com。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注册建造师报名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5.4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6.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在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报名回执单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为1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09时00分,提交到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 10.本工程严格按照《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内建设项目使用县内建材的通知》(剑政办发〔2009〕87号文件)执行。 11.本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ynggzyxx.gov.cn)、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lggzy.com)、剑川网(http://www.jianchuanxc.cn)上发布。 招 标 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高建宏 电话:13466152890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大理市经济开发区苍山路426号后面(天使小区2幢3单元4楼) 联 系 人:周德康 移动电话 :13769125066 电子邮箱 :745853834@qq.com
2017年0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