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阳新区锦绣大道景观绿化(华林北路至长安路段)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高招恒字[2017]第8号 招 标 条 件 招标单位名称 高安市瑞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瑞阳新区项目部 招标项目 瑞阳新区锦绣大道景观绿化(华林北路至长安路段)工程 实施地点 高安市锦绣大道(华林北路至长安路段) 项目审批、核准机关 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高发改投字[2017]4号 项目总投资 1300万元 本次招标总额(暂定价) 1300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 项目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总项目规模 约3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 景观绿化及人行道设计、采购、和施工(含最后景观成形前的养护)及强电管道施工。 标段招标范围及交易类别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瑞阳新区锦绣大道景观绿化(华林北路至长安路段)工程(标段):约3万平方米,标段交易类别: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选择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含)以上,或具有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供江西省建设厅办理的:外埠企业进赣登记手续。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主办方(即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有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另一成员方必须是具有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的成员数不超过2家。 投标方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的设计主持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投标主办方(设计单位)派出项目负责人。 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依法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取得《注册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成员方(施工单位)负责委派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其他说明事项 1.为防止串标围标、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建造师不能按规定要求到岗履责、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公司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证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并带好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到现场签订企业承诺书,未签订企业承诺书者不得参与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企业承诺书。 2.企业承诺书签订时间从2017年04月10日至2017年04月12日下午17:00分止(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分,国家规定的休息日除外)。 3.企业承诺书签订地点:高安市瑞州中路市政工程处院内,原建设局档案楼二楼。瑞州中路62号(地址可在百度地图上搜索),联系人:刘青泊;联系电话:13907052857)。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从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aztbw.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30日 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7年04月21日 14:40:00 联系人 刘青泊 联系电话 1390705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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