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2547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石炮台公园首期绿地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 |
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汕头市石炮台公园首期绿地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 一、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1、必须通过广东省建设行政服务平台审核备案,具备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公司在职且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均可);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优化“二次加权平均标价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工程预算报告书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1 楼(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办理投标手续。 七、递交投标文件、抽签会及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注:授权委托人与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报名期限: | 2017/4/1至 201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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