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25730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四川 | ||||||||||||||||||||||||||||||||||||||||||||||||||||||||||||||||||||||||||||||||||||||
工程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射箭坪入境景观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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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射箭坪入境景观工程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32201700000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4-05 14:3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3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8.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5外省入川的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川内企业不需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7-04-06 09:30到2017-04-12 16:30 备注 |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38号4幢3楼2号。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7-04-17 14:00到2017-04-17 14:0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38号4幢3楼2号。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2017-04-17 14:0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38号4幢3楼2号。 备注 一致。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 额:9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银行转帐收款单位: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乐山新村支行银行账号:2306382309024920472 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4日(北京时间12:00以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特别注意:1、请在备注栏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即:“5111322017000009 保证金”;2、须以供应商对公账户转账(无对公账户的,须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3、有分包的应填写包号,无分包的可省略。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 址: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街3号,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3-350086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38号4幢3楼2号,邮 编:614000,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33—2102381,传 真:0833—2102382。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38号4幢3楼2号,邮 编:614000,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33—2102381,传 真:0833—2102382。 备注 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因政府采购网现在竞争性磋商模块无法正常使用,特在竞争性谈判模块发布。 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盖单位鲜章,介绍信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不得更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代理机构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采购预公告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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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4/6至 2017/4/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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