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XZZ〔2017〕第011号 开标时间:2017-04-28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东山县市容管理局 所属地区:漳州市 东山县部分主干道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部分主干道绿化提升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东发改【2017】 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市容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招标人为东山县市容管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樟塘镇、康美镇、铜陵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投资1800万元,其中工程费15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5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50万元。东山县樟塘镇砂矿路全长1.9公里;康美镇东西二路全长1.7公里;铜陵镇海港路全长1.5公里、滨海路全长1.5公里、口岸园区公园占地约2万平方米、滨海路路口小公园占地约0.35万平方米,四条道路及两个公园景观绿化提升设计面积约4.5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直接作为最高控制价,即14500201元(预留金690000元,预留金不优惠、不取费、不计税);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1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区间为13%—14.9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4月27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6.2 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6.3 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3 开标时间:2017年4月28日8时30分。 7.4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参加开标并签到,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③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④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dsxz.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市容管理局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31594636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东岳新村6幢四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qzcxzz@163.com 电话:0596-2981555,2879392,传真:0596-2876013 联系人: 小陈、小蔡 监督部门:东山县建设局0596-5883511 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588644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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