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0351项目名称徐州市梨园路公园景观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0351001001;标段名称徐州市梨园路公园景观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4月6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4月1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建设的徐州市梨园路公园景观建设工程已被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政发[201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绿化施工投标。 2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梨园路;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4500万元。 3.3招标范围:梨园路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3.5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壹级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6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外地园林绿化企业须持有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出具的《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徐施工备案证书》。 5.8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4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到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换取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到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换取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04069139417 开户名:徐州市融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将收据扫描件放入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1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7年4月6日至 2017年4月 11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4月14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4月17日09:00在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10.1投标报价 94~96分 10.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4~6分 11其他 11.1 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1.2 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3 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预算员、材料员】的人员信息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进行明确。 11.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人:徐州市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吴婷婷 电话: 0516-80802610 13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泉山区金泉商务中心204室 联系人:刘晓燕 电话:0516—83893339 15050831222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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