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清丰县开州路生态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2681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河南
工程名称:

清丰县开州路生态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清丰县开州路生态绿化工程,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清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丰县开州路生态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清丰县开州路;


   3、建设规模:全程约8.5km,主要包括:开州路道路两侧各100米的绿化、中分带绿化,道路交叉口的节点景观绿化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建设;


   4、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暂定)人民币2.4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设计工期:20日历天


施工工期:12个月;养护期:12个月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中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施工内容;


   2、本批招标项目分一个标段:


设计部分:开州路景观绿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配套设施设计(包含供水、电力、雕塑等)及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通过清丰县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且满足并配合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施工部分: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不是联合体投标: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壹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如是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壹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2、本项目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园林或市政专业,专业证明提供评审表),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


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资格证书且是高级工程师(园林或市政专业,专业证明提供评审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


5、拟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


6、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7、业绩要求:企业5年内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造价在1.2亿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提供网上截图及真实可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验收报告,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8、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2亿元以上(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企业为准)。


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银行授信不低于2亿,有效期内各家银行累计金额。需提供原件)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


2、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3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2016年以来净资产不低于7亿元,总资产不低于15亿元。(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投标单位应出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县级及以上检察院机关出具的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投标时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原件。


4、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必须以施工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仅接受母公司和母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在项目中的义务,并应委托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报名须知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原件在报名时间结束后于2017年4月17日统一退回,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予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五、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清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开标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9:00时整,阳光大厦三楼评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七、纳税要求:中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的全部税金在清丰县税务部门缴纳。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0393-7233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393-8593977、1563933452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7年4月10日

报名期限: 2017/4/11201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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