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北一环西段绿化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沂水县北一环西段。 2.2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为绿化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两 个标段。 2.4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308.73万元人民币;二标段约289.15万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叁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两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10 日至2017年 4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报名及资格预审。 4.2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以下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仅用于沂水县北一环西段绿化工程XX标段施工招标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拟派项目经理(每标段一名,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来承建过的与本次招标类似的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是指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造价不低于200万元)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原件查验。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北一环西段绿化工程XX标段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6)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 4 月 10 日至2017年 4 月 14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在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北一环西段绿化工程XX标段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 7.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60000元人民币;二标段50000元人民币。 7.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站、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搜索“中国沂水”)和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许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563666686、15553944505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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