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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民用机场场外供排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预算及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石和镇旺久村附近。 2.2建设规模:玉林民用机场供排水工程内容为供水规模1万吨/日,拟新建加压泵站一座,新铺设供排水管道以及供排水土石方工程等(具体以经审批设计方案为准)。 2.3合同估算价: 建安投资约3260万元,设计费为89.29万元,勘察工程量暂定为2390米,勘察费暂定为28.68万元。 2.4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4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30日历天 (具体勘察进度由招标人安排),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采购及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勘察部分包括玉林民用机场场外供排水项目详细勘察,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专业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或1家勘察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3.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9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1000 元。【备注:技术资料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发放,退还技术资料同时退还押金。技术资料押金最迟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5日北京时间 10:00时整,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玉林市政府采购网(218.21.96.245:7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ylctc.com)、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玉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5-2672884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体育中心商业用房D-3-06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吉日艳 电 话:0775-226028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 谭贤 电 话: 0775-2580288 传 真: 0775-2580188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11 7010 1920 1077 55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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