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2740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内蒙古 |
工程名称: |
巴林左旗辽上京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景观广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巴林左旗辽上京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景观广场建设项目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发改社字【2012】3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林左旗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林左旗辽上京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景观广场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巴林左旗林东镇上京契丹辽文化产业园区。 2.3、招标规模:绿化及养护工程:树木栽植、铺种草皮及其养护;广场铺装:人行道约30758.72㎡、广场砖铺设约30758.72㎡、树池砌筑、树凳;大型土方、水池、景观给水和电气、长廊及喷泉等工程。 2.4、计划投资额:约228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土建、铺装、绿化、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施工。 2.6、质量等级:合格 2.7、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附统一内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附后)。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其公司及拟派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份原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复印件无法扫描二维码不予认可)、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本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携带机构组成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安全员须携带安全生产考核证。 (3)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均须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提供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或对帐单。 (4)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并加盖公章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6)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4.1(1)—(5)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下同);地点在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巴林左旗审计局楼)。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均不包括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____)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林左旗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巴林左旗林东镇 联 系 人:张淑敏 联系电话:15849964042 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巴林左旗审计局办公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13室 联系人:文铁军 联系电话:0476-7866604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18604761077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0日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经确定中标后,本项目班子成员在施工中必须在岗,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
报名期限: | 2017/4/12至 2017/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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